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和《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2〕11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省属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学校初审,现将初审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8日起至5月14日止。如对初审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
初审名单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按照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要求上报初审名单及资料,最终通过审核名单以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公布名单为准。
监督电话:88636977;
附件:奔驰宝马5588552024年下基层服务期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通过名单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