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公务车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黔财资[2016]21号)及《贵州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奔驰宝马558855拟处置两辆车辆,资产原值352223万元。经专家鉴定评估,两辆公务车已达到报废条件。评估报告显示该两台车辆均存在问题且损坏严重,有较大的安全隐患,已无维修价值。两辆车辆均未通过安全评估及鉴定评估,为保证我院车辆的安全使用,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学院第九次院长办公会、第二十三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报废。拟处置资产有关情况如下;
车辆1:贵AZA232,该车购置于2013年8月,车型:斯柯达SVW7189BJD,车架号:LSVCB23T7C2028408,发动机号:566686,行驶里程已达33万公里。车辆使用频繁,车况较差,经过多次维修,仍然问题不断;
车辆2:贵AM8849,该车购置于2007年2月车型:皮卡车,车架号:LWLIFSED37L005111,发动机号:06B07117,行驶里程18万公里已满使用年限15年,需报废。
公示时间:6月27日至7月1日。公示期间,若对所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向国资处和纪检监察室反映。国资处电话:18302552320;纪检监察室电话:82774025。
附件:2022奔驰宝马558855拟报废车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