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管理机构

学生工作部

当前位置: 558855奔驰宝马 > 管理机构 > 学生工作部
奔驰宝马558855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10] 作者:[] 来源:[ ] 访问:[]

奔驰宝马558855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创造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优良的品德和良好的作风,保障学生的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贵州装备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奔驰宝马558855学生违纪处分的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奔驰宝马558855学生公寓或宿舍的物业管理工作主要由学院后勤宿管中心负责,学生管理工作主要由学院、系部学生工作部门和学生组织负责,各部门分工协调共同完成学生公寓或宿舍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 入住与退宿

第三条 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奔驰宝马558855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须按后勤宿管中心安排指定的公寓或宿舍住宿。

第四条 住宿分配由学院宿管中心统一划分,由院学生处具体安排,本着按系调配、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 学生按照学院规定流程办理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指定床位,未经院学生处、系部及后勤宿管中心批准不得自行调换。

第六条 学生如遇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宿舍的,应通过所在系向院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系部、学生处与后勤宿管中心商议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换。

第七条 毕业、退学以及自愿申请退宿的学生,应当按照学院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应退宿手续,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宿舍。因休学等原因离校半年以上的,应向系部、学生处申请,报后勤宿管中心备案,并办理退宿手续,返校前一个月向系部、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由后勤宿管中心重新安排床位。

第八条 住宿学生如自愿申请退宿,应通过所在系辅导员,由家长向院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并与学院签订相关协议,交院学生处及后勤宿管中心备案。

在校住宿学生擅自到校外住宿者,学院将根据相关程序通告,并按规定予以纪律处理,若发生问题,其责任自负。

第三章 住宿管理

第九条 住宿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条 严禁带领陌生人进入宿舍(公寓)。对尾随跟入的陌生人,有义务劝止。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或院保卫处。

第十一条 宿舍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严禁私自换锁或另加门锁。

第十二条 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关好窗,现金及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 严禁挪用、损坏消防器材。

第十四条 宿舍内严禁储藏或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严禁使用明火、违章电器,严禁私拉电线、盗用公共用电。

以下电器在学生公寓或宿舍内均属违章电器:

1、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锅、电热水器等不安全电器;

2、电饭锅、微波炉、电磁炉等炊事用电器;

以下设备均属明火设备:

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和蜡烛等。

以下行为属于私拉电线:

1、从房间内固定插座以外(含公共场所)引出线路的;

2、从房间内固定插座引出线路至本房间外的。

第十五条 严禁在学生公寓或宿舍内饲养动物。

第十六条 提倡节约用电,人走灯熄;提倡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如发现学生公寓和宿舍内水电设施损坏,应及时报告宿管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 学生公寓和宿舍用水用电实行以宿舍为单位的定额指标管理,超额部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缴纳水电费。

第四章 文明住宿规定


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有维护集体环境文明、健康的责任和义务。要遵纪守法,熟知校规校纪和各项宿舍管理制度并自觉执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1、遵守学生公寓和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学生应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阻挠执行公务。

2、遵守学生宿舍楼门卫管理规定,进入宿舍楼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学院学生证或学员证,并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十九条 要爱护公共财物。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不得随意拆卸、改装或挪作他用。严禁在宿舍内未经允许擅自装修,或在墙面上凿进铁钉等硬物,以及在宿舍及周围墙壁上刻画、涂写或张贴各种广告、大小字报、画报等行为。发现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等损坏要及时报修。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还要依学院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要遵守《奔驰宝马558855学生文明公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共同生活中发生意见分歧和冲突时,要相互理解,诚恳沟通,遇有不能自行和平解决的问题要冷静克制,及时报告班干部、辅导员、宿管中心或学院保卫处协调解决。

第二十一条 要遵守公共道德,行为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宿舍内严禁打球、踢球、溜冰以及赌博、酗酒、大声喧哗、起哄闹事、摔爆响物、焚烧书籍和易燃物、从高层向宿舍楼外抛洒物品等不良行为,不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不要张贴不雅的图画。

第二十二条 要遵守作息时间,尊重他人的休息权利,养成有规律的生活习惯。学生宿舍应在晚2230点前熄灯就寝,超过就寝时间视为晚归,熄灯后不要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要维护公共环境,珍惜他人劳动成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四条 要搞好寝室内务,建立值日制度。每个寝室要建立值日表,确立寝室长,自觉保持室内安全、卫生、整洁,每个周日进行一次大扫除,并配合有关检查。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宿舍中的表现与学生的综合测评、品德鉴定、优秀学生评选、奖助学金的评定、入党、入团、就业推荐等工作挂钩。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院、系部积极开展学生公寓或宿舍文明建设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或宿舍违规处理方式分为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三种。其中纪律处分依据《奔驰宝马558855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一经发现学生公寓内的以下行为,将向当事人送交书面警示。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

1、私自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私自移动、搬出家具导致宿舍室内布局改变的;

3、大声喧哗或运动等影响公共秩序和他人学习、休息的;

4、在公共场所吸烟的;

5、在非指定地点张贴、散发海报、广告等宣传品的;

6、对安全造成隐患,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熄灯后在室内燃点蜡烛的;

8、在公寓或宿舍焚烧废弃物品的;

9、在同一学期宿舍卫生检查两次(含两次)以上不合格的;

10、在同一学期无故晚归两次(含两次)以上五次以下的;

11、其它轻微违反住宿管理办法但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一经发现学生公寓内的以下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

1、阻挠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或学生组织进行内务卫生、安全用电、家具物品、住宿秩序等检查的;

2、未经批准私自悬挂条幅等各种宣传品的;

3、未经允许对室内公共家具或设施进行装饰或改装(如装锁等)导致不能恢复原貌的;

4、未经批准私自调换房间的;

5、私自更换门锁,或私借钥匙给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

6、饲养和携带动物的;

7、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8、使用、持有违章电器的:

9、私自使用公共电源的;

10、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

11、有向学生公寓或宿舍楼外倒水、投掷物品、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的;

12、在同一学期无故晚归五次(含五次)以上十次以下的,超过十次的报请给予纪律处分;

13、有其它造成公共秩序破坏、设备设施损坏或环境卫生污染等行为,尚不足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三十条 一学期内受到书面警示二次以上者,在第三次及以后受到书面警示时,将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在一学年内三次受到通报批评者将按相关程序报请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公寓或宿舍的检查和评比采取学院、系、后勤宿管中心三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学院文明寝室评比的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所指学生公寓或宿舍是指奔驰宝马558855的各类学生住宿建筑物。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中如有与学院职能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相冲突的,以上级职能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791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Baidu
sogou